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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题12

2018-11-20 10:12来源:安徽自考网

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

    A.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

    B‘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

    D.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2.下列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性质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侦查文书、信函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B.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C.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D.检察文书、致送式文书、填空式文书

    3.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    )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

法院提出抗诉。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4.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    )。

  A基层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2;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

  3.简述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的问题。

 三、文书写作题(第一小题20分,第二小题50分,共7o分)

   1.请仔细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题目要求作答(20分)

    2002年11月21日,XX省XX市XX乡XX村陈某某(女,16岁,XX镇XX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XX市公安局XX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但犯罪嫌疑人并未得逞。

    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1969年4月20日生,小学文化,汉族。2001年至2002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2年7月,因其品行不端,张某被解除职务。

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出入色情场所。前些年,妻子不堪忍受其恶习,独自一人到广州打工。张某一人在家独处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12月4日,民警在XX省XX市将张某抓获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在警方出具的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慢慢交待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2002年9月以来,由于手头拮据无钱出去“风流”,欲火中烧的张某就将邪恶的目光盯上了正在上初三的陈某某。11月初,他多次到陈某某学校向学生打听初三年级放晚自习的时间,还到陈某某家附近转悠了好几次。另外,他还到处放风要到外地打工,并先后联系好3人一起于11月21日一早动身。他觉得在去外地前的这个晚上干了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再说女孩被人“欺侮”了,因为害怕坏了“名声”常常不愿声张。

    11月20日晚,张某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挨到8点多钟就到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钟刚过,下了晚自习的陈某某像往常一样回家,一路上,,唱着歌,踏着轻快的脚步朝回走。当她走近家门时,早已守候在附近的张某立即上前搭话,他自称是村干部,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陈某某也认识他,就边走边回答他的问话。突然,张某趁陈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将她击昏,又迫不及待地将她拖到屋后草地上。张某正在脱陈某某的衣服准备对陈某某实施奸淫时,陈某某醒来拼命与他扭打并喊“救命”。由于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恶行败露,张某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之后,张某才感到惊恐,他自作聪明地伪装现场,并连尸体带书包、雨伞等物一起全部拖到竹林深处抛弃,然后仓皇逃窜。

    12月10日,经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XX市公安局逮捕。12月20日,XX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请按照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写明: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2,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自诉状(50分)

    吴某(33岁,回族)和丈夫王某某(36岁,汉族)是XX省XX县XX乡XX村农民。吴某小学毕业,王某某初中毕业。吴某与王某某于1992年结婚,并于1994·年生了一个女儿。

    1999年lo月,吴某和王某某因发生家庭矛盾一起到乡政府去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后经亲友劝解和好,故而未办理离婚。但是自此以后,两人的关系就一直不好。2002年春节后,吴某到XX县XX镇打工。2002年3月23日,王某某拿着伪造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独自到乡政府要求办离婚。虽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须双方都在场,但乡政府工作人员却对王某某出具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信以为真,因而违反规定给王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开出了离婚证。随后,王某某即与XX县XX乡XX村女青年刘某(28岁,农民,汉族)谈起了恋爱,并商定8月份结婚。6月底,当吴某外出打工回来,才发现丈夫已经和自己“离婚”还正准备与刘某“结婚”,大吃一惊,连忙一边向乡政府反映要求乡政府撤销离婚证,一边和自己的同学赵某(XX县XX乡XX村人,住XX县XX镇)一起找到刘某,向其说明情况,要求刘某不要与王某某“结婚”。乡政府当即作出了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并对王某某骗取离婚证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可是刘某却认为,虽然王某某与吴某的离婚证是骗来的,但他们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终究是要离婚的,而自己与王某某结婚也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就照原定计划结婚。于是,8月16日,王某某与刘某在王某某家中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宴请了XX县XX乡XX村的亲友陈某等人。吴某认为,王某某在与自己仍然存在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构成了重婚罪,而刘某明知王某某已经结婚并且尚未离婚而仍然与之结婚,也构成重婚罪。这些事实有乡政府关于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和罚款的决定、赵某和陈某等人的证言等予以证明。2002年9月27日,吴某委托律师拟写刑事自诉状,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某和刘某,要求认定王某某和刘某构成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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