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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040《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九章)

2013-07-08 22:43来源:安徽自考网
第九章    刑法
132.刑法: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的效力包括地域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在地域效力上凡是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均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就适用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我国刑法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
133.刑法的任务: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34.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
135.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136.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构成犯罪。(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137.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四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38.犯罪客体: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的分类:(1)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它反映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2)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它反映该类犯罪的共同本质。(3)直接客体:指各个具体的犯罪行为所特有的客体,反映该具体犯罪的特殊本质,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根据。
139.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的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140.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危害行为: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分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危害行为的两种表现形式:作为和不作为。危害行为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思想”不构成犯罪。
14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罪行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两罚的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142.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在某些犯罪还包括犯罪目的。
143.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应当具备条件:(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4)防卫不能过当。
144.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的危险而实行紧急避险。
145.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预备犯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已经进行犯罪预备。(2)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尚未着手实施犯罪。(3)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而未着手实施犯罪,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146.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要件:(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能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147.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148.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要件:(1)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行为。(2)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149.共同犯罪: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50.犯罪集团: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特征:(1)人数较多,至少有三人。(2)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3)重要的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4)都是有预谋地实施犯罪。
151.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1)主犯: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从犯: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4)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应当按其教唆的犯罪确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应从重处罚。
152.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特征:(1)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153.主刑的概念:指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1)管制(期间为3-2-3);(2)拘役(期间为1-6-1);(3)有期徒刑(期间为6-15-20);(4)无期徒刑;(5)死刑。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不需要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或15—20年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减为10—1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154.附加刑的概念:指既能附加于主刑而适用也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1)罚金:可附加适用,也可单独适用。(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155.量刑: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应当判处的刑罚。量刑遵循原则:(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2)以刑法为准绳。
156.累犯: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内又出于故意而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累犯在量刑时要从重,并且不得缓刑。
157.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58.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的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159.缓刑:对于罪行较小,处刑较轻并且不是累犯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无新罪,无漏罪、无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160.减刑:对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161.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和不作为都能构成。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62.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他人的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一般是已满16岁的人。主观方面——必须有非法伤害他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63.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164.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行窃的行为。主体——已满16周岁的人。主观方面——必须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65.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方面——必须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166.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67.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以各种名义给单位财物的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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