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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040《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八章)

2013-07-08 22:43来源:安徽自考网
第八章    经济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27.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8.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有三个特征: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构成要素有:(1)纳税主体(2)征税对象(3)税率(4)税种税目(5)纳税环节、纳税期限(6)减税、免税(7)违章处理。
12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0.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 依法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131.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不做虚假宣传的义务(5)经营者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6)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的义务(7)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8)按照规定或约定实行“三包”的义务(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或者减免自身责任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请求仲裁机关仲裁(5)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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