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0《国际贸易实务(一)》自考复习资料(第十章)
2013-07-02 22:00来源:安徽自考网
第十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本章重点难点
1、商品的检验,尤其是法定检验的概念和特征
2、处理争议的办法
学习目的
了解预防争议的措施以及处理争议的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国际贸易广泛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2、按一般惯例,违约金数额不以超过货物总金额的( )为宜。
A、5% B、10% C、15% D、20%
3、我国规定,仲裁庭有权决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所得胜诉金额的( )。
A、5% B、10% C、15% D、20%
4、当违约金超过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时,违约金具有( )
A、补偿性 B、惩罚性 C、收益性 D、A和B
5、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 )返还定金。
A、单 B、双倍 C、三倍 D、四倍
6、采用仲裁条款解决争议具有( )特点。
A、如一方不服仲裁可以上诉
B、属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其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C、可以多次交由不同的仲裁机构执行仲裁,直至双方达成满意结果为止
D、费用低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
7、不可抗力的后果有( )
A、解除合同 B、延期履行合同 C、合同无效 D、A和B
8、关于仲裁,说法错误的是( )
A、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B、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C、败诉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D、胜诉方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9、在我国,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由( )出具。
A、当地商会 B、法定公证机构 C、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D、外经贸部10、在同外商商订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关于仲裁地点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规定,其中对我方最有利的一种是( )
A、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B、在被告国仲裁 C、在我国仲裁 D、在对方国仲裁
11、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最长时效,为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不超过( )年。
A、1 B、2 C、3 D、4
12、关于订金罚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B、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C、与违约金条款只能选择一种使用
D、定金与现实生活中的预付款不同
13、国际上为解决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制订的公约是 ( )
A、《海牙规则》 B、《汉堡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1958年纽约公约》
14、对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机构是 ( )
A、仲裁机构 B、贸促会 C、调节中心 D、法院
15、对卖方不利,故卖方一般不愿意采用的检验办法是 ( )
A、出口国工厂检验 B、在装运港检验 C、目的港检验 D、装运港检验重量和目的港检验品质
16、对买卖双方均有好处且公平合理的检验办法是 ( )
A、在出口国工厂检验 B、装船前检验
C、目的港卸货后检验 D、装运港检验和目的港复验
17、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订立的索赔条款是 ( )
A、商检条款 B、异议与索赔条款 C、罚金条款 D、以上三种条款都不是
18、大多数国家以违约金的( )
A、补偿性为原则 B、惩罚性为原则 C、补偿性和惩罚性为原则 D、不能确定
19、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存在的是 ( )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预付货款
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C 2、A 3、B 4、D 5、B 6、D 7、D 8、D 9、C 10、C
11、B 12、A 13、D 14、D 15、B 16、D 17、B 18、A 19、A
二、多项选择题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和处理不可抗力事件时,应注意( )
A、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期限和方式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
B、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分析事件的性质,看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C、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件的证据
D、双方当事人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商处理
E、处理时,当弄清情况,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
2、诉讼的特点是( )
A、诉讼带有强制性
B、诉讼程序比较复杂,处理问题一般比仲裁慢
C、导致双方当事人关系紧张,有伤和气,不利于今后贸易关系的继续发展
D、诉讼费用较高
E、办法迅速有效,及时合理
3、解决争议的途径有 ( )
A、友好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E、复议
4、商品检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 )
A、有效地维护我国出口商品信誉
B、有效地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
C、把好进口商品质量关,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D、办理公证鉴定业务,从而为对外贸易关系人提供方便
E、有效地防止外国污染病的进入
5、商检证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 )
A、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B、作为买方对品质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议的凭证
C、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D、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E、作为买方收取货物的依据
6、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在于 ( )
A、违约金责任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条件
B、违约的结果即使并未产生任何实际损害,也不影响对违约人追究违约金责任
C、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是否存在,以及损失的大小没有关系
D、法律或仲裁庭也不要求请求人就损失进行举证
E、违约金在追索程序上比赔偿损失要简单得多
7、国家商检部门的主要任务有 ( )
A、对重点进出商品实施法定检验 B、对所有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C、办理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业务 D、以第三者的地位,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公证签定业务
E、以上都对
二、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ABCDE 2、ABCD 3、ABCD 4、ABCD 5、ABCDE 6、ABCDE 7、ABC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规定的商品或有关的检验事项执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准出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准销售、使用。
异议与索赔条款多订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中。其内容除规定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索赔外,还包括索赔期限、索赔依据和索赔办法等。
2.违约金条款:是指在合同中预先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支付约定金额的条款。
3.定金罚则:是指只要设定定金,无论谁不履行合同,都要损失与定金数额相等的金钱。
4.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5.仲裁: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四、简答题
1、简述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答: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作用:
(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且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3)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2、仲裁有哪些特点?
答:仲裁特点有:(1)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基础。(2)仲裁程序较简单。(3)仲裁费用较诉讼低。(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执行。败诉方如不执行,胜诉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简述商检证书的作用?
答:商检证书的作用:(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凭证。(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议的凭证。(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五、案例分析题
1、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后来,双方就商品的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法院也发来了传票,传我方公司出庭应诉。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1)我方不应出庭应诉。
(2)仲裁协议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在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对方在当地法院起诉我方不符合同的规定,也违背了仲裁协议的作用。因此,我方不应出庭应诉。
2、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啤酒花。合同规定:“买方凭卖方提供的装运单据支付现金”,“货物在出口国检验,到进口国目的港后允许买方复验。”但是,当卖方向买方提供单据要求其付款时,买方坚持要在货物检验后才付款。试问上述条件下,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答:(1)买方的要求不合理。
(2)合同已明确规定:“买方凭卖方提供的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同时,合同还规定:“货物在出口国检验,到进口国目的港后允许买方复验”。
(3)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应根据卖方提供的单据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再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3、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货期为8月份。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应如何对待?
答:(1)中方应坚持要求阿方交货。
(2)据《公约》的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3)在本案例中,该事件并非不可克服,豆饼是种类货,可以替代,合同不要求特定产地,阿商可以从其他地区购买。因此,中方因坚持要求阿商交货。
4、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宾夕法尼亚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美方未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1)我方应坚持要求美方交货。
(2)根据《公约》的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3)在本案例中,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宾夕法尼亚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从合同条款中,我们可以得出,我们要进口的是美国小麦,并没有特定只能进口宾夕法尼亚的小麦。因此,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并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美方不能据此要求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