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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学考试替代课程的问题

2014-07-23 11:04来源:合肥招生考试网

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7月14日下发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停考,该专业独立本科段有一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我5月份就已经报名10月份考这门课,想把它作为免考英语的替代课程之一。现在这个专业停考了,还能不能作为替代课程呢?
因为通知里说“所选择的替代课程,必须在本办法规定之日(2014年3月14日)起我省现行开考的自考专业中选取,不包括转考课程、实践课程及免考课程”,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停考的通知是2014年07月14日公布的,且该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到2016年才结束,2016年以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停考。我非常急迫的想知道我选择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这门课现在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是否可以作为替代课程?


答:本人在考的情况没有完整的表述

你是非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专业的考生就可以替代(专业停考、没有说课程无效)

要把文件2、3、4条完整的看下http://www.ahzikao.org/kaoshijihua/2014/0315/3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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