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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2013-05-01 18:27来源:安庆教育考试院

为了做好自考考生的转考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考转考每年二次,受理时间:上半年4月28日至5月7日;下半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需办理转考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二、省内成绩无需转考,毕业时提供准考证即可;

三、转到省外的考生,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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