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山东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芜湖自考网 >

芜湖组织2013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的通知

2013-10-14 21:03来源:芜湖教育网
教招考〔2013〕16号
 
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10月份高教自学考试的通知
 
市三中、职教中心、十二中、二中、安师大附外、安师大附中、城南实验中学: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布置,我省二O一三年十月份的高教自学考试于十月十九日至二十日进行。我市共有七千余考生参加这次考试,共需设置二百一十多个考场。经研究决定,考点设在市三中、职教中心、十二中、二中、安师大附外、安师大附中、城南实验中学。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级学历考试,组织这类考试责任重大。各考点要认真履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针对《芜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意见》中的评分体系和评估表内容,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考试中各环节工作,实现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延伸到考点、考场。
2.各考点学校校长为考点主考,主考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各项考试事宜。考点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要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对在此次自学考试中由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等,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各考点应实行(考点主任、楼层巡考、监考组长)三级管理。下设考务组、宣传组、保密保卫组、后勤医务组,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积极协助主考和副主考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选聘、强化培训、严格考务管理
1.各考点要选聘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且有一定监考经验的教师担任监考和考务工作。考点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强化考风考纪和考试业务培训,坚持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内容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操作规程》及《操作规程培训光盘》等有关规定,通过培训,让每位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明白知道自己干什么、怎么干,切实把好考试关。
考点要强化监考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考意识的教育,熟悉考试程序,掌握考试业务,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中要突出四个环节:(1)考前的准备工作环节;(2)考场监管环节;(3)保密、安全环节;(4)惩处违纪环节。
2.每场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按照本场考试的考生座位表逐人核对准考证、照片、准考号、考场号、座位号、及身份证,并督促考生将姓名、准考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在试卷上。在考场内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严禁考生配戴耳塞进考场考试;严禁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复习资料带进考场;严禁考生在答卷上使用涂改液;严禁考生出考场时带出草稿纸或与试卷内容有关的纸条。
3.所有监考、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守岗位,明确履行职责。考务工作要按《操作规程》的要求,科学化、规范化操作。加强对考场违规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防范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
对违规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要敢抓敢记,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和发放《违规告知书》,认真做好考场记录,以确保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每个工作人员要佩证上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三、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和有关准备工作
1.考点要升国旗,插彩旗,校门前要悬挂“2013年10月份高教自学考试芜湖市×××考点”横幅,各考点要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考场安排平面示意图》、《考试日程表》、《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纪考生公布栏和举报电话。划好考场四周警戒线。
2.加强考前的宣传工作,利用标语、广播或其它形式加强纪律教育,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3.本次考试考场按30人单桌单行安排。每个考场座位号均为01—30号。每个考场安排2—3位监考教师监考。各考场门前贴好本考场序号和座位起止号,每张课桌上贴好考生座位号,考场内的字、画能清除的清除,不便清除的要用白纸覆盖。
4.考试期间,各考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值班电话,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考点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情况,主动和考点周围单位联系或同环保、公安、交通、通信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严格控制考点周边环境噪音(车辆、建筑及各种干扰声源)对考试的干扰,防止噪音影响考试。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考前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广播、电话、电铃、照明、课桌椅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5.考试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各考点应于十月十八日下午四时前结束,各考场严格清场后,不再向考生开放。
四、其它
1.考点大门保卫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凭监考证或工作证进入考点,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考点。
2.为确保自学考试公平、公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51—3612565,市教育考试中心3846217),对徇私舞弊和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给予严肃处理。
3.各考点要认真执行高教自学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切实抓好考风考纪,确保我市今年十月份高教自学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4.十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召开各考点负责人(主考和考务负责人各一人)会议(会议地点、教育考试中心三楼),会上各考点应上报监考及工作人员安排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省考试院备案)。
5.“考点设置情况表”、“考场安排情况表”等考试材料,开考点负责人会时另行下发。
6.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7.市教育考试中心地点:吉和南路188号(新市口大转盘)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篇:芜湖自考新生报名网报信息有误怎么办?

下一篇:芜湖市2013年10月自学考试考点考场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