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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类专业技法课考试考生承诺书

2013-06-07 10:27来源: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安徽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类专业技法课考试考生承诺书

参加安徽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类专业技法课考试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的考试规则和纪律:
1、      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技法课考试时需至少通过一门网报的理论课,否则擅自参加技法课考试者,考试成绩将作废,责任自负。
2、      考生持自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于座位右上角(或夹在画板、画夹右上方)。
3、      考生在考试前十分钟入场,开考十五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退出考试。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要得到监考人员的同意。限定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一个人离开,十分钟内返回考场。
4、      考生进入考场,除颜料画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以及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得夹带图片、习作、小样等,违者以舞弊论处。
5、      图案必须画在标有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的正面,保持姓名等在图案的上方。考生答卷时,卷面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无关的文字、图形、标识及有标记倾向的线条、色块等,否则以废卷处理。
6、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冒名替考、换卷或代画;不准吸烟。
7、      考试结束信号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8、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对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停考一至三年,同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相应处罚。
9、      自考技法课考试阅卷完毕后,安徽工程大学将根据考点上报的考生名单(电子表格EXCEL)登分。登分完毕后,给各考点发布成绩。成绩公布一个月内,若考生有疑问可向各考点提出查询申请,查询属实后予以更改,一个月后不予查询,责任自负。考生查询结束后,我院将成绩数据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上报成绩数据格式”上报省考试院。
10、   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给个考点发布的成绩及课程合格证仅作为学生参考,若成绩与实际分数不同,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成绩为准。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以考点发布的成绩及课程合格证作为依据与我校进行交涉。
11、   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议考生不应将考点发布的成绩及课程合格证作为本人学习安排的依据。考生需放弃根据考点发布的成绩及课程合格证作出的本人学习安排所引起的后果对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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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愿意自觉遵守安徽工程大学自考技法课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
准考证号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报考课程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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