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山东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池州自考网 >

池州市发放考生《课程合格证书》的安排

2013-10-30 09:07来源:池州市自学考试网
自2012年10月份考试起,我市不再发放考生《课程合格证书》,考生在池州自考网自行打印合格成绩单。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元月6日—10日到各县、区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注:准考号首四位为:2901、2902的考生在贵池区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3的考生在东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4的考生在青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5的考生在石台县自考办领取。)
上一篇:2014年1月池州自学考试的考生座位通知单打印时间

下一篇:池州市自考生遗失准考证补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