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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1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须知

2017-11-21 13:46来源: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时间:
1、社会考生:1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毕业的考生下载并填写《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见附件)。
2、在“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习服务中心”填写打印《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自考成绩表》、《课程免试申请表》等,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服务中心”统一到我院办理,我院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二、毕业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所有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课程(含论文和实践考核)合格证或网络查询成绩表(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试院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
部分遗失材料的考生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直接来我院申请。(查询网址:http://web.tledu.cn/tlzk ,http://www.ahzsks.cn/Examination/以及主考院校自考网);
4、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所提交的前置学历专科(或以上)文凭须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本人查询”(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上查阅到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打印带来)。
如果查询不到电子注册信息,须到各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安徽省:http://renzheng.ahedu.gov.cn/)办理学历认证,毕业申请时请携带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在我市2001年之前的自考毕业生,不用作学历认证)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教育学”专业本科为非师范类);
6、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版)和《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要求,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请点击)》。
根据我省现行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CET)证书或成绩单,无需先行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申请表》直接申请。其他非等级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

三、办理流程:1、考生持上述材料和《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先到机房进行数据审核,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2、到2号窗口进行登记、接受复审并上交材料;3、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地址:市教育局行政楼一楼服务大厅

四、《毕业申请校对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五、由于教育部需要对前置学历进行审核,本次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发放时间的安排,请密切关注本网通知。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查看:http://web.tledu.cn/tlzk/viewNews.jsp?id=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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