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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16年(下)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通知

2016-11-17 12:46来源:马鞍山市自考办

   1、本次毕业生请于11月24日到我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自考毕业生成绩表,11月24日--25日请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毕业生成绩表(此通知背面)、身份证和准考证、课程的合格证(非必须)、审核工本费20元。本科毕业生需交验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另十个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交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补办。
  2、有实践考核、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提供《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书》。
  3、有免试课程的毕业生请交毕业证书原件、成绩证明(复印件需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4、《毕业生登记表》内品德鉴定栏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加盖社区公章)。
  5、11月15日前,省外转入学籍档案未到的考生,不受理毕业申请。
  6、本次发放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左右。毕业生信息有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请考生及时到我办登记,申请更正,登记截止日期:2017年2月21日
  7、市自考办电话:8324771,2310103;含山:4332967;和县:5312844;当涂:6748040。
  

                             马鞍山市自考办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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