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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办理须知

2016-05-04 20:12来源: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本次受理毕业申请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1和2902的在市自考办(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楼一楼教育考试服务大厅);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3的在东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4的在青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5的在石台县自考办。

三、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准考证(参加自考的所有准考证包括我省其它地市参考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试院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证书课程需提供所有的单科合格证。

  4、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栏目,查询并打印);如果考生在学信网查不到本人专科毕业的相关信息,考生必须提供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专科毕业信息依据(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9/20120929/346645355.html)。

考生的前置学历真伪将决定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能否成功注册,凡是弄虚作假导致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样本见附件1。

5、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若申请免考英语(二),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申请护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除需上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实习鉴定》。

7、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2)

四、办理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及自考准考证先缴纳毕业生审定费每人20元;

2、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本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

3、将毕业办理所有材料上交审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发放新毕业证书时一并退还给考生)。

五、毕业生请于2016年9月7日凭身份证及按要求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申办点领取毕业证书。

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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